乐居买房讯 10月19日,据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位于花溪区石板镇云凹村、石板二村的G〔20〕067号商业居住用地与位于清镇市站街镇莲花村境内的QZ(20)045号商业地成功出让。其中, QZ(20)045号地被清镇市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3780万元竞得,G〔20〕067号地被贵州西部建材城开发有限公司以 15382.9368万元竞得。
据悉,QZ(20)045地块位于清镇市站街镇莲花村境内,地块总面积 24702 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24702 平方米,土地级别为商业2 级。
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0;建筑密度 25%;建筑限高:不高于 60 米;绿地率不小于 30%。 其他配套要求按照《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范执行,地块规划建设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成交价款含土地出让金、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其它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缴纳。该地块并无特殊拿地要求,竞得人必须于土地交付一年内开工,两年内竣工。
G〔20〕067号地块位于花溪区石板镇云凹村、石板二村,土地级别为住宅六级,商业六级。总用地面积 85339 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55494 平方米,市政道路(红斜线)面积 18132 平方米,绿化保护带(绿斜线)面积 117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10988 平方米。
规划用途:R2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10%)。规划指标: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结合总图方案审查及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合理确定高度。
此外,该地块还有以下要求:
1、公租房、教育设施、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文化体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建配套由竞得人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规划设计规范进行配建,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辖区政府(管委会)或辖区政府(管委会)指定的接收单位。
2、竞得人完成项目建设后,需将 69921 ㎡住宅、7769 ㎡产业房(具体以实际安置数据为准)出售给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用于周边项目地块回迁安置(其中,已回迁安置 20000 ㎡住宅及 2100 ㎡产业房分别以3300 元/㎡及 10000 元/㎡进行回购;剩余 49921 ㎡住宅及 5669 ㎡产业房分别以 6000 元/㎡及 10000 元/㎡进行回购)。
3、竞得人需出资修建石板园区主要市政道路(新中广线长约 111米),建设投资总额不低于 1110 万元,建成后无偿移交花溪区人民政府,建设标准及规范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规定进行修建。
4、该地块属于花溪区石板区域历史遗留项目,竞得人需积极配合花溪区政府共同处理该项目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了解,该地块周边有金石·清水城、金东国际等住区,配有红星美凯龙生活家居广场、合朋小学、花溪金石合朋医院等配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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