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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挂牌22.38万方商、住地,最高起拍价1478元/㎡
来源:乐居买房2022-08-16 16:32:17

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8月16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2〕地字第083号挂牌出让公告,位于贵安新区的GA〔22〕055-060号商、住用地挂牌出让,总出让面积约22.38万方。该6宗地块将于9月22日15:00公开出让。

据悉,GA(22)055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规划总面积83790.0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58943.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4310.288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规划1≤容积率≤1.6,绿地率≥30%,建筑密度≤32%,建筑限高≤27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挂牌起始价为971元/平方米。

GA(22)056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规划总面积110311.1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74211.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5527.52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规划指标1≤容积率≤2.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5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挂牌起始价为1191元/平方米。

该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如下:

1、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地下(面)管线(渠)、地上架空线路(不含电力110kV及以上等级)迁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2、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3、配套建保租房有关事宜,竞得人须按照《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贵阳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建通〔2022〕183号)执行。

4、小学学位配套按照就近原则,由ZI-04-01地块所建的教育设施进行配套,其它教育配套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执行,在地块周边统筹实施配建。

5、符合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住建2022-湖潮-016)有关要求。

6、竞得人须按照《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规范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相关规定的公告>的通知》(贵安环通〔2020〕31号)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缴清出让价款后,准予依法登记。

GA(22)057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规划总面积28317.97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2663.0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989.09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0%。规划指标容积率≤3.0,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挂牌起始价为1478元/平方米。

GA(22)058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高峰镇,规划总面积36058.27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9349.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699.18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规划指标1≤容积率≤2.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4米。挂牌起始价为618元/平方米。

GA(22)059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高峰镇,规划总面积36058.27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1460.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2921.1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建筑(按实际需求配比)。规划指标容积率≤2.0,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54米。挂牌起始价为1165元/平方米。

GA(22)060号地块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规划总面积163947.81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47194.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3828.36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10%。规划指标1≤容积率≤2.2,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5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挂牌起始价为1296元/平方米。

以上GA(22)055、058、060号地块其他出让要求如下:

1、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地下(面)管线(渠)、地上架空线路(不含电力110kV及以上等级)迁改,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2、地块红线范围内涉及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3、符合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住建2021-高峰-003)有关要求,建筑限高按照《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GA-04-03B、GA-04-07地块部分建筑限高的函》(2022-976)进行优化调整,关于配建保租房有关事宜,按照《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贵阳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建通〔2022〕183号)执行。

4、关于教育配套及以资代建相关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筑府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由管委会在地块周边统筹实施配建。

5、竞得人须按照《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规范建设用地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相关规定的公告>的通知》(贵安环通〔2020〕31号)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缴清出让价款后,准予依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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