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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挂牌3宗商、住地,总面积超20万方
来源:乐居买房2022-08-02 17:54:01

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8月2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2〕地字第078号挂牌出让公告。位于花溪区的G〔22〕053-055号商住用地挂牌出让,总出让面积为206754平方米,该3宗地块将于9月05日16:00公开出让。

据悉,G(22)053号地块位于贵阳花溪区青岩镇大坝村,东临青燕路、南临规划道路、西临田园南路、北临北部环线,土地级别为商业八级。地块总用地面积1710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342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36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743.2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不大于18米。起始楼面地价为1650元/平方米。

该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

1、该地块需与G(22)054地块、G(22)055地块统一规划。

2、竞买人需积极参与G(22)054号地块、G(22)055号地块的竞买。

3、该地块与G(22)054地块、G(22)055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则该竞得人需在G(22)054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含土地投资)的康养医疗机构。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须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257006平方米)的比例分摊上述康养医疗机构的投资成本。该康养医疗机构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启动施工建设,建设后一年内投资额度达到2亿元(含土地投资)以上,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非竞得人原因除外)。

4、该地块竞得人须承担0.8千米长的红军长征历史步道(花溪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建设,建设标准符合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标准,投资额不低于403万元(具体投资额度以竞得人与花溪区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跟踪审计结果为准),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溪区政府。

5、该地块和G(22)055号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则该竞得人须负责配套修建G(22)055号地块北侧、本地块东侧面积约101亩的公园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公园投资成本不低于4600万元(具体以竞得人与花溪区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跟踪审计结果为准),建设标准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等相关规定,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溪区政府。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须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189348平方米)的比例分摊该公园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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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054号地块位于贵阳花溪区青岩镇大坝村,东临桐惠路、南临青燕路、西临田园南路、北临北部环线。地块总用地面积56734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45105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8846平方米,公共绿地278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7657.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旅馆用地,规划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30米,局部地标建筑不超过40米。起始楼面地价为980元/平方米。

该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

1、该地块需与G(22)053号地块、G(22)055号地块统一规划。

2、参与该本地块的竞买人需积极参与G(22)053号地块、G(22)055号地块的竞买。

3、本地块与G(22)053号地块、G(22)055号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则该竞得人需在本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含土地投资)的康养医疗机构。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须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257006平方米)的比例分摊上述康养医疗机构的投资成本。该康养医疗机构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启动施工建设,建设后一年内投资额度达到2亿元(含土地投资)以上,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非竞得人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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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055号地块位于贵阳花溪区青岩镇大坝村,东临桐惠路、南临青燕路、西临田园南路、北临北部环线,土地级别土地级别为2019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定级范围外,参照商业八级、住宅六级。地块总用地面积148220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482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8605.10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2.02%商业,规划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205,建筑密度不大于31.90%,绿地率不小于30%。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宅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起始楼面地价为1650元/平方米。

该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

1、该地块需与G(22)053号地块、G(22)054号地块统一规划。

2、参与该本地块的竞买人需积极参与G(22)053号地块、G(22)054号地块的竞买。

3、本地块与G(22)053号地块、G(22)054号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则该竞得人需在G(22)054号地块范围内投资建设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含土地投资)的康养医疗机构。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须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257006平方米)的比例分摊上述康养医疗机构的投资成本。该康养医疗机构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启动施工建设,建设后一年内投资额度达到2亿元(含土地投资)以上,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非竞得人原因除外)。

4、本地块竞得人须承担8.8千米长的红军长征历史步道(花溪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建设,建设标准符合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方案相关标准,投资额度不低于4447万元(具体投资额度以竞得人与花溪区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跟踪审计结果为准),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溪区政府。

5、本地块与G(22)053号地块若为同一竞得人,则该竞得人须负责配套修建本地块北侧、G(22)053号地块东侧面积约101亩的公园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公园投资成本不低于4600万元(具体以竞得人与花溪区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跟踪审计结果为准),建设标准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等相关规定,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溪区政府。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须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189348平方米)的比例分摊该公园的投资成本。

6、竞得人须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手续后方能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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