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日前,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2〕地字第075号挂牌租赁公告。位于花溪区的G〔22〕050号商业用地、公园绿地挂牌租赁,面积496871.35平方米,挂牌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31日16:00。
据悉,G〔22〕050地块位于花溪区石板镇茨凹村、隆昌村,土地级别为商业用地八级、 公园绿地五级,总用地面积496871.35平方米。规划指标包含贵阳故事情景展示街区、贵阳民族风情街区、 综合服务中心、滨水休闲区等7个地块,具体规划如下:
另悉,本宗地出租人为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挂牌方式租赁。采取填单报价方式对起始价进行增价竞价。租赁起始总价为人民币10658.58万元(房屋主体结构造价4468.58万元+土地出租收益金6190万元),加价幅度为335万元的整倍数。另外,该地块成交价款包含没收建(构)筑物主体结构造价和土地出租收益金。
挂牌成交后,成交价款中超出租赁起始价的部分,按比例分摊到没收建(构)筑物主体结构造价和土地出租收益上。此外,交地条件为按现状交地,罚没建(构)筑物和租赁土地一并转交给竞得人。
该宗地块其他出让要求如下:
1、竞得人须按照花溪区人民政府要求,按程序开展天河潭景区总图方案设计和申报工作。
2、竞得人须按照《贵州省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按程序办理天河潭景区特许经营权手续。
3、竞得人须积极配合花溪区人民政府妥善解决天河潭景区历史遗留问题。
4、竞得人须负责天河潭景区建(构)筑物维护、修缮及相关安全工作。
5、竞得人须按照《贵州省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将天河潭景区范围内相关设施无偿移交花溪区人民政府或指定机构。
6、天河潭景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32.19亩,竞得人须在生态保护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交易资料2021年第151期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页共40页线调整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7、竞得人需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花溪风景名胜区天河潭景区详细规划〉的批复》严格实施建设。
8、该地块未建的建筑面积约为18497.02平方米,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完善基本手续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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