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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经济区拟调整黔南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总面积逾207公顷
来源:乐居新媒体2022-06-06 15:53:20

双龙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

  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6月6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发布《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下简称《方案》)。

双龙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

  据《方案》显示,调整方案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的黔南区域内共划定3个成片开发片区,分别为醒狮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21.8780公顷)、千家卡工业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185.2001公顷)、谷远工业片区(该片区原拟建项目调整到另外两个片区)。3个片区主要为经济区2020-2022年在该区域拟开发建设范围,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总面积207.0781公顷。

双龙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

  结合已批或在编控规的地块划分、控规单元划分、道路等规划条件,综合考虑山、水、河、湖等自然分割因子,划定3个成片开发片区。3个片区已建及拟建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规模综合占比大于40%,达到并超出标准要求。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在城市宏观格局层面,结合功能分区与骨架路网划定开发片区并加强片区内近期开发力度,有利于助推城市宏观发展格局的实现;在保障重点项目方面,框定项目开发建设范围,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在完善设施配套方面,统筹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的结构比例与开发时序,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同步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在土地节约集约方面,避免了传统宗地开发导致的用地零散问题,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方案》原文如下: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8号)要求和经济区近期建设用地需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0-2022年)调整方案》。为提升调整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现对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编制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保障公益性用地比例,以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发展为目标,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科学合理编制、确保必要开发。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城市长远发展,根据土地经济规律、城市开发建设和市场需求实际,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编制工作,确保开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量避让优质耕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土地利用政策等确定成片开发片区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二、总体情况

  本调整方案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的黔南区域内共划定3个成片开发片区,分别为醒狮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21.8780公顷)、千家卡工业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185.2001公顷)、谷远工业片区(该片区原拟建项目调整到另外两个片区)。3个片区主要为经济区2020-2022年在该区域拟开发建设范围,片区拟开发建设项目总面积207.0781公顷。

  三、合规性分析

  本调整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之规定,并与相关规划做好充分衔接,具体包括:一是遵循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引导要求;二是衔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三是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涉及成片开发项目均有已批、在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衔接土地供给。

  四、成片开发范围划分及公益性用地配比

  结合已批或在编控规的地块划分、控规单元划分、道路等规划条件,综合考虑山、水、河、湖等自然分割因子,划定3个成片开发片区。3个片区已建及拟建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规模综合占比大于40%,达到并超出标准要求。

  五、意义与效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在城市宏观格局层面,结合功能分区与骨架路网划定开发片区并加强片区内近期开发力度,有利于助推城市宏观发展格局的实现;在保障重点项目方面,框定项目开发建设范围,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在完善设施配套方面,统筹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的结构比例与开发时序,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同步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在土地节约集约方面,避免了传统宗地开发导致的用地零散问题,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六、成片开发划分示意图

双龙经济区(黔南区域)土地

 七、征求意见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征求时间为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书面或电话向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桌信商务港8楼,联系人:陈月龙,联系电话:0851-82273264)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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