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伍优4月11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接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制度,规范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贵阳市住建局起草《贵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居住;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管委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住宅、非住宅);未在本市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
在租金价格方面,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左右确定,市场租金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调整,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时评估调整。
此外,考虑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刚刚出台实施,《办法》是全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稳妥起见,采用试行的方式,试行期两年,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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