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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个贷79.42亿元!2021年贵阳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出炉
来源:乐居新媒体2022-04-01 17:27:54

累计发放个贷657.61亿元!

  乐居新媒体 贵阳讯 3月31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贵阳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据报告显示,2021年末,缴存总额1116.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9%;缴存余额414.61亿元,同比增长11.78%;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9.4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29%、11.48%;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18万笔657.61亿元,贷款余额409.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5%、13.74%、11.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65%,比上年末减少0.14个百分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6.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67%,比上年末减少0.21个百分点。

  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贵阳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21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贵阳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与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使用预算报告》《贵阳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审批管理制度》《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和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措施》,同意增加邮储银行贵阳分行等六家商业银行为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贵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6个处(室),9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49人。其中,在编80人,非在编69人。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房资中心)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贵州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3个科,从业人员18人。其中,在编7人,非在编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6314家,净增单位4461家;新开户职工16.32万人,净增职工7.42万人;实缴单位27199家,实缴职工112.15万人,缴存额163.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62%、7.08%、14.44%。2021年末,缴存总额1116.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09%;缴存余额414.61亿元,同比增长11.7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1年,51.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9.34亿元,同比增长10.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20%,比上年减少2.79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702.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4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79.4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29%、11.48%。其中,市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万笔65.49亿元,省房资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3.93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81亿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30.93亿元,省房资中心5.88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18万笔657.61亿元,贷款余额409.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45%、13.74%、11.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65%,比上年末减少0.1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178笔8550.2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6503.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1444.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3052.02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946笔279510.60万元,累计贴息24192.42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无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国债事项。2021年末,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07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9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8.65%,比上年末减少0.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27522.16万元,同比增长12.47%。其中,市公积金中心104610.67万元,省房资中心22911.49万元;存款利息3263.6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4244.97万元,其他13.5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75390.89万元,同比下降15.87%。其中,市公积金中心63024.26万元,省房资中心12366.6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8948.75万元,归集手续费5557.4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107.66万元,其他4777.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52131.27万元,同比增长119.25%。其中,市公积金中心41586.41万元,省房资中心10544.86万元;增值收益率1.32%,比上年增加0.6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60.3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174.67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696.30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09.8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815.29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上缴7444.07万元,省房资中心上缴7371.22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903.1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3997.79万元。其中,市公积金中心提取216322.59万元,省房资中心提取57675.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097.03万元,同比下降15.43%。其中,人员经费1550.21万元,公用经费320.15万元,专项经费1226.67万元。市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837.7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42.63万元、268.41万元、1226.67万元。省房资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59.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58万元,公用经费51.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87.22万元,逾期率0.19‰,其中,市公积金中心0.13‰,省房资中心0.4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0903.18万元。2021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79%,国有企业占26.68%,城镇集体企业占1.53%,外商投资企业占2.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7%,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4.59%;中、低收入占96.13%,高收入占3.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3.46%,国有企业占13.69%,城镇集体企业占1.10%,外商投资企业占2.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4%,其他占7.37%;中、低收入占99.29%,高收入占0.7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8.20%,租赁住房占6.5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4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99%,出境定居占0.35%,其他占1.7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1%,高收入占5.0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6.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67%,比上年末减少0.2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8220.8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89%,90-144(含)平方米占77.72%,144平方米以上占7.39%。购买新房占86.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1%),购买二手房占13.7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3.2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6.6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1.74%,30岁-40岁(含)占32.82%,40岁-50岁(含)占13.10%,50岁以上占2.3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3.4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58%;中、低收入占 95.07%,高收入占4.93%。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38%,比上年减少15.1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1年1月18日,批准农业银行贵阳分行、中信银行贵阳分行承办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归集业务。

  2.2021年3月26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新增邮储银行贵阳分行、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光大银行贵阳分行、民生银行贵阳分行、贵州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六家银行为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21年6月24日,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2022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84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2021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上限为22535元。2021年10月29日,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2022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138号),将缴存基数上限测算标准调整为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969元。

  2.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筑公积金通字〔2021〕55号),设立三个级别风险响应措施,分别对应流动性过剩、流动性适中、流动性不足状况。

  3.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公积金通字〔2021〕56号),于4月15日启动了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主要做法为: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二是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结清满十二个月后方可贷款,首付款比例上浮为40%,利率按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三是将年度“商转公”贷款规模控制在5亿元内。

  4.出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1〕144号),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自有住宅已纳入贵阳市、贵安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住宅公共部位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及加装电梯)。

  5.推进贵阳贵安、安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出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查询、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等6个通办事项,正式开办贵阳贵安、安顺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业务。

  (三)服务改进情况

  1.开展“跨省通办”工作情况。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的方式,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8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提前5个月完成住建部目标任务。

  2.优化线上服务情况。一是通过调整网厅登陆方式、推出引导式线上服务模式、拓展网上客服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推出24项业务7x24小时在线办理等方式,进一步简化网上办事流程,提升网办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2021年,共有26008家单位通过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业务144.96万笔,离柜率79.29%;有22万余名职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各渠道办理业务22.65万笔,提取金额373715.88万元,提取离柜率82.61%。二是按照“一次采集,一步办结”的原则和要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了优化,实现平台一次性采集全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将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由容缺办理升级为完整信息办理。

  3.综合服务平台及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的相关工作,目前,中心网办服务事项共有31项,已有15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4.深化“放管服”情况。一是依托“公积金+银行”服务模式,新增归集业务承办银行,将服务窗口延伸至银行网点。二是依托工行、建行服务网点,新增“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点”38个,就近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三是加强部门联动,获取社保、税务等部门有关企业税费缴纳数据,进行数据比对,有针对性开展企业催建催缴,有效提升归集扩面工作效率。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1.建设省内公积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强省会”战略,率先完成与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通”、“业务通”,保障贷款互认互贷业务的开展。

  2.创新实现公积金缴款模式,采用“缴款直通车(E缴存)”技术实现公积金缴存“订单式”服务,为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基扩面”奠定信息化基础。

  3.与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推出“公积金+银行”服务,在贵州省所有工行网点智能终端上均可办理贵阳市公积金业务,将公积金服务延伸至社区、街道、乡镇,打通公积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欠缴案件1件。

  (六)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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