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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或增8.3万方公租房,相关政策意见征求中!附申请方法
来源:乐居买房2021-09-27 17:34:15

  乐居买房讯 9月27日,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永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据悉,永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单栋最大面积12844.78平方米。

  此次招标范围涉及设计、施工两个方面,其中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施工招标范围为该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计划工期720天。

  据了解,今年7月份,有记者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十三五 " 期间,贵阳市累计建设公租房 10 万套,已建成投用 9.6 万套。

  " 十三五 " 期间,贵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房小区配套设施,有效解决城乡群众 " 住房难 " 的问题,初步建立符合贵阳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

  此外,在9月23日,由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的基础制度内容如下:

  (一)实施范围。以贵阳市(贵安新区)为核心积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其他符合人口净流入条件的县级以上城市和成熟的工业园区,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研究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后纳入实施范围。

  (二)保障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对于符合条件的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执行优生优育政策、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应纳入保障范围,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纳入保障对象的条件。

  (三)建设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占比不低于70%,城市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新建项目小户型具体占比和最大建筑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配备必须生活服务设施,符合环保、卫生、消防等相关要求,建设适用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四)租金标准。建立合理的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体系。原则上公租房租金标准应按不高于同地域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70%确定,同时考虑不同收入群体制定不同价格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公租房租金标准,同时不高于同地域、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租赁户收入可负担,租赁企业经营可持续原则确定。各地应建立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分区域、分类型公布租金水平信息。

  (五)引导多方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坚持供需匹配。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充分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类主体意见,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年度发放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时、动态发布住房房源、准入核准、租赁管理等信息,应编制租赁合同范本,明确权责,合理设置合同期限。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联合监督工作制度,对互联网平台、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市场主体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厉打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的行为,具体措施由城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八)落实地方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负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立足实际,对照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路径,尽快确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部门联审机制,由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税务、人行、证监、银保监等部门参与,专题研究工作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保障项目建设投用顺利推进,对新建、改建和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规划联合审查,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九)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为维护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稳定,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应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实现供给平衡。对于改建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期应设立最低年限,原则上在10年左右,期限届满后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或退出手续,退出应当恢复原房屋用途。

 附:贵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市民关心的问题

  【市民提问】目前,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大致情况是怎样的?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贵阳市以2018年5月发布执行的《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筑府发〔2018〕19号)为住房保障政策,目前已纳入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共计10.8万户。

  【市民提问】贵阳市已投用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多少?在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有多少?分布在哪些区域?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我市已建成投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9.6万套,主要分布于白云区、高新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经开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双龙经济开发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

  目前,贵阳市在建公租房4348套,主要分布于观山湖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

  【市民提问】哪些人可以在贵阳市进行公共住房租赁申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条件中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的群众可进行申请。贵阳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标准为2018年6月发布执行的《贵阳市2018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82号)。

  【市民提问】应该如何申请?向哪里提交申请?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符合现行保障条件的纳入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市民提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群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现房屋证明材料(本市原非城镇户籍家庭的房屋面积由户籍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房屋情况证明);

  (4)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须提供在本市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明、优抚证明等)。

  【市民提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何优先政策?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复员退伍军人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辟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即办,做到应保尽保;享受抚恤补助的复员退伍军人家庭、企业参战人员家庭,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但未进行实物配租保障的,按程序报审后,可不参加公租房公开摇号,直接进行实物配租。

  【市民提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几年一签?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5年。

  【市民提问】什么情况下需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1)对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或者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拒不纠正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缴纳租金且不再符合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3)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4)拒不配合资格复核的;

  (5)租赁合同期满时未申报资格审核且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6)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及其他方式取得私有房屋且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中住房困难标准的;

  (7)应当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情况。

  由乐居网贵阳整理自贵阳晚报、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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