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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制定科技项目体系改革方案
来源:贵阳晚报2021-09-18 16:30:09

  本报讯 9月17日,记者从贵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分类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市级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贵阳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制定《贵阳市科技项目体系改革方案》,调整构建“十四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

  改革后的“十四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由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四个类别构成。

  改革后,评估导向将结合各类别支持导向,明确各类别差异化、针对性的评估方式、评估方向和评估重点内容,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据了解,此次“十四五”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与“十三五”时期最大的不同是分类管理,“十三五”期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根据支持额度和总资金投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在管理流程上是一致的。此次改革后,设置了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四个类别,分别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除了在支持方向和评估导向上有差别外,在项目管理上也有明显的差异。在指南发布之前,先面向高校、院所、产业龙头企业摸清技术需求和技术方向,经产业技术专家论证后发布。以规模以上企业为实施主体,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和限额立项,单个技术领域支持项目1项,全年支持项目不高于10项。单个项目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阶段,先组织对拟开展转化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成熟度、技术创新度等评价,技术就绪水平需达到《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水平四级以上。财政支持资金不高于100万元,承担单位自筹匹配资金不低于3:1比例,全年支持项目不高于15项。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期间,人才发生工作变动,且所在单位在贵阳市范围内的,经所在单位与原项目承担单位协商一致,能够继续开展原申报项目,审批通过后可继续执行。在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项目上,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等。

  根据上述改革内容和方向,市科技局已正式印发《贵阳市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科技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并同步启动部分计划类别项目的申报工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春晖)

  ■延伸阅读

  四个类别具体内容

  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部署,突出战略导向、主动布局谋划,以协同创新为核心,以企业投入为主、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解决产业技术“卡脖子”问题,推动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实现产业板块技术进步。年度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资金占科技计划项目总体资金比重不低于50%。

  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支持项目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前瞻性部署推动一批原创技术攻关,引导项目单位通过组织实施项目实现自身发展。支持项目单位围绕社会治理、民生发展、乡村振兴等开展应用性研究,推动一批应用技术开发。年度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资金占科技计划项目总体资金比重不高于25%。

  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基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双方双向对接选择,引导企业通过购买、受让、引进科技成果等方式在本企业实施转化。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资金占科技计划项目总体资金比重不高于10%。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形式支持符合贵阳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人才来筑创新创业;以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形式培养贵阳市全职科技人才成长成为省级人才计划培养对象;以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项目形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展创新创业。年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金占科技计划项目总体资金比重不高于15%。

  改革后,关于产业科技支撑重点项目,每年末,市科技局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当年立项且仍在实施的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对当年已结束实施的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进行逐个评估。

  关于科技创新发展一般项目,每年末,市科技局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当年立项且仍在实施的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每年末,市科技局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当年立项且仍在实施的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末,市科技局会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当年立项且仍在实施的项目推进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杨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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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新 科技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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