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8月27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1〕低字第014号挂牌出让公告。位于经开区黔江社区,北邻小城故事,南接长江路,西靠黔江路、东抵珠江路的四宗商住地块挂牌出让,出让总面积68017.8平方米,四宗地块的挂牌起始价为4000元/平方米,该四宗地块将于2021年09月30日 16:00公开出让。
据悉,GD(21)021号地块位于贵阳经开区,北邻恒大珺睿府,南接乐街小区,西靠 十里江南、东抵珠江商贸广场。总用地面积 13730.66 平方米,可计容用地面积 13730.66 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 11763.90 ㎡,计容建筑面积48057.31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 3%商业)。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 1.0,不大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合理确定高度,最高不超过 100 米。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4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96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GD(21)022号地块位于贵阳经开区,北邻十里江南,南靠花溪区第一实验学校,西接黔江路、东抵黔江骨伤科医院。总用地面积 30751.31 平方米(46.1 亩),可计容用地面积 27309.63 平方米(41 亩),不可计容用 地面积3441.68平方米(5.2亩),均为市政道路。实际出让面积27309.63㎡,计容建筑面积 95583.71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 3%商业)。 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 1.0,不大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合理确定高度,最高不超过 100 米。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4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79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GD(21)023号地块地位于贵阳经开区,北邻黔江小区,南接家和花园,西靠十里江南、东抵乐街小区。总用地面积 26461.72 平方米(39.7 亩),可计容用地面积 22053.06 平方米(33.1 亩),不可计容用地面积 4408.66平方米(6.6 亩),均为市政道路。实际出让面积 21027.32 ㎡,计容建筑面积 77185.71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 3%商业)。 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 1.0,不大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合理确定高度,最高不超过 100 米。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4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83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GD(21)024号地块地位于贵阳经开区,北邻十里江南,南靠花溪区第一实验学校,西接黔江路、东抵黔江骨伤科医院。总用地面积 11508.48 平方米(17.3 亩),可计容用地面积 9022.21 平方米(13.5 亩),不可计容用地面积2486.27平方米(3.7亩)均为市政道路。实际出让面积7916.95㎡,计容建筑面积 31577.73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兼容 3%商业)。 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 1.0,不大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 30%,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合理确定高度,最高不超过 100 米。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4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115元/平方米的整倍数。
四宗地块要求
1、为保证项目规划的完整性及建设的规模性,黔江华烽区域项目需统一规划,该地块需与已出让的 A 地块(一期)JK-01-02-03、Jk-01-02-04、JK-01-02-07 地块及后续未出让地块 JK-01-02-12、JK-01-02-13、JK-01-02-36、JK-01-02-40、JK-01-02-48 地块统一规划。
2、四宗地块分别与GD(21)021、GD(21)022、GD(21)023、GD(21)024若为同一竞得人, 则该竞得人需按照筑教发【2017】95 号文要求在 JK-01-02-11 地块配建 15 班中学,该学校地块由属地政府向竞得人提供净地,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需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 252404 ㎡)的比例分摊该学校建设费用。
3、四宗地块分别与 GD(21)021、GD(21)022、GD(21)023、 GD(21)024的竞得人需无偿迁改位于 GD(21)021、GD(21)022、GD(21)023、 GD(21)024 地块西侧的大沟,长度约 740 米,迁改费用约 2000万元,若各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各竞得人需按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 252404 ㎡)的比例分摊该大沟迁改费用,(最终迁改费用以行业部门核定为准)。
4、该地块竞得人需按照经开区管委会提供的市政道路设计方案无偿建设位于竞得地块北侧半幅道路。
5、四宗地块分别与 GD(21)021、GD(21)022、GD(21)023 、GD(21)024的竞得人需按照所竞得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面积约 252404 ㎡)的比例分摊 JK-01-02-14 地块内文化馆的建设费用,文化馆面积约 1000 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定的为准),费用约 400 万元(最终费用以行业部门核定为准)。
6、对达不到配建规模或不具备配建条件的新建居住区,竟得人应按照《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 》(筑府发〔2014〕8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以资代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20〕29 号)及市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以资代建”费用。
7、成品住宅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20〕18 号)要求建设。
8、充电桩、装配式建筑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配建。
9、该四宗地块分别共享物业1430.69 平方米、2845.58 平方米、2297.86 平方米、 940.09 平方米。建设完成后无偿提供全产共享物业至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的单位或部门(具体位置以审定的规划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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