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2月25日,在“2021年贵阳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贵阳市提出要实施提升城镇品质“十大工程”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改造棚户区城中村5万户、老旧小区5万户,综合整治背街小巷360条。
相对于2020年来说,棚改目标从4.8万户提升到5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更是从1.6万户提升到5万户,与棚改持平,可以预见贵阳今年大力进行棚改、旧改,促进城市焕新的决心。
而就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两部委发布《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贵阳市的棚改、旧改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
通知显示,将2969300万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各省市,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贵州省获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预算530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预算33000万元,总计86000万元。
虽然贵州获得的8.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是针对整个贵州省,而非贵阳市的专项资金,但是作为贵州的省会,肩负着带动贵州发展使命的贵阳市,在资金获取方面多少会存在一些优先级。对贵阳市的棚改、旧改工作的展开、完成来说,无疑算是一个利好消息。
当然,对于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通知》中有明确规定:
1、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实施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批准。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调整。
2、不得安排这些项目
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核,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城市广场、城市公园等项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规定时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符合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
3、重点支持这些内容
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中央预算内投资要重点支持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内容,要统筹考虑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同时,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重点安排因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影响群众使用的项目;对审计、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减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此外,通知要求,省市在收文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上报备案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相应分解至具体项目。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安排方式,已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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